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濑电机(东莞)有限公司配套电镀车间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濑电机(东莞)有限公司配套电镀车间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广濑电机(东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漱新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1800763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