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西南直线距离约17km的埔前镇双头村
建设单位: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