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东部电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村秤头角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18007631452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
附件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